基督教研究所(Christian Institute)警告说,制定“伊斯兰恐惧症”的正式定义可能弱化言论自由和针对宗教的合法批评。
针对伊斯兰恐惧症工作组征求意见的呼吁(截至英国当地时间7月20日),基督教研究所认为“伊斯兰恐惧症”这一术语令人困惑和无必要,还警告说将对伊斯兰教的批评和穆斯林仇恨混作一团可能对公开辩论产生寒蝉效益。
研究所的意见指出:“法律已经保护所有信仰人群免受歧视、仇恨和暴力。新的术语可能导致针对作为宗教的伊斯兰教的批评与敌视穆斯林人群混作一团,而前者是一项民主权利。”
基督教研究所援引了40多位专家之前对“穆斯林”这一观念在早期提案中的使用担忧,称该概念可能被滥用,以致于宗教信仰不受大众监督。
基督教研究所在他们的意见中反问到:“人们不禁会提出问题:谁能为穆斯林下定义?”
一大关键争议点为,是否应当将反穆斯林仇恨视作一种种族主义形式。
基督教研究所认为,作为一种宗教的伊斯兰教不应当视同一个种族。
他们警告说,像“文化种族主义”这样的概念可能导致因表达主流观点而对个人产生惩戒,这样的例子有反对强制女性蒙头或支持英国法律而非伊斯兰教法(Sharia)。
基督教研究所认为,如此再分类将弱化《公共秩序法》第29J条规定的保护宗教讨论的法律,这些保护不适用于种族类别。
伊斯兰恐惧症工作组成立于2025年2月,目的是制定一项非法律定义的反穆斯林仇恨,工作组的领导人为英格兰及威尔士前总检察长多米尼克·格里夫(Dominic Grieve KC)。
格里夫承认,在定义伊斯兰恐惧症的时候,如何与言论自由作协调是一大挑战。他之前表示,“我们需要在解决伊斯兰恐惧症受害者的实际经历,及英国穆斯林作为我国平等公民应当享有的被倾听和保护的权利,与法律之下人人都必须维护的思想和言论自由这一不可撼动的要求之间取得平衡”。
工作组的职权范围明确规定,任何拟议的定义必须维护言论自由,其中包括批评甚至侮辱宗教信仰的权利。
一政府发言人确认,“我们绝对承诺捍卫言论自由,任何拟议的定义必须与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的权利相兼容”。
尽管存在这些保证,但有关定义伊斯兰恐惧症的潜在影响的担忧已经在政治层面和意识形态层面上浮现出来。
平等和人权委员会前主席特雷弗·菲利普斯(Sir Trevor Phillips)在最近一次活动上警告说,定义伊斯兰恐惧症是一种形式的“思想审查”,其目的是保护某一特定宗教免于公共质疑。
根据《太阳报》(The Sun)的报道,菲利普斯说,“我们不需要定义,我们已经有完美的法律手段对抗歧视了”。
其他人,包括前工党国会议员哈立德·马哈茂德(Khalid Mahmood)、前英国教育标准局局长阿曼达·斯皮尔曼(Amanda Spielman)和反极端主义顾问哈拉斯·拉菲克(Haras Rafiq),都对这些警告表示了认同。
马哈茂德和拉菲克表示,这些提案可能阻碍公众对伊斯兰极端主义的监督,而斯皮尔曼女士则警告说学校可能面临压力,被迫遵守保守派伊斯兰议程。
批评者也指出,近来有个人因为发表被视作伊斯兰恐惧症的言论而面临严重后果,即使后来证明其本无罪。
基督教研究所的意见提到2020年特雷弗·菲利普斯因为发表有关穆斯林社区的言论而被工党暂停党籍的事情,他本人在一年多后才得以恢复党籍。
此外,英国世俗协会(National Secular Society)也认为,采纳任何伊斯兰恐惧症的定义都将威胁到言论自由和法律平等。
人权及反极端主义专家莎拉·汗(Dame Sara Khan)警告说,伊斯兰恐惧症的指控有时可能遭极端分子利用,借以压制穆斯林社区内的异议声音。
这场辩论的兴起,正值英国民众对所谓“后门渎神法”(backdoor blasphemy laws)崛起的日益担忧。
近来,指控亵渎古兰经和政治上呼吁为先知及圣典提供法律保护的呼声,引发了民众对言论自由的边界到底在哪的质疑声。
批评人士担心,伊斯兰恐惧症的正式定义可能会以宽容为由,实施进一步审查。
英国世俗协会首席执行官史蒂芬·埃文斯(Stephen Evans)说:“虽然打击仇恨的初衷令人称赞,但为某一特定宗教人群设定特殊保护措施,终将对社区凝聚力产生反作用。”
“我们欢迎多米尼克·格里夫对于保护言论自由重要性的认可。保护的应当是个人,而非他们的信仰。”
“‘伊斯兰恐惧症’这一术语应当避免使用,因为其含义模糊且明显存在被滥用作保护伊斯兰教免受批评的潜在风险。”
“我们敦促工作者确保言论自由得到保护。”
源自Christian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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